是指在公司成立時由章程所確定的,由股東出資構成的公司財產(chǎn)總額。
公司的活動不能超越其目的范圍,否則無效。
是指在具體的法律關系中,基于特定事由,否認公司的獨立法人人格,使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