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關于司法機關的性質(zhì)、地位、職權、任務、組織、人員以及活動原則和運行程序等各方面制度的總稱。
是國家賦予人民法院審判各類案件的權力,是國家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指人民法院設置及審理案件的權限與結案制度。我國人民法院實行四級兩審終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