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甲早年留學美國,后在美國開了一家公司,1982年回國定居,并將其在美國的大部分資產轉移到中國。甲有妻子,兒女9個且有許多曾幫助過他的摯友,因此為了對其死后財產有個妥善處理,先后立有數份遺囑,1994年12月6日,甲因心臟病突發(fā)死亡,對其遺產不應按下述哪些原則處理?()

A.如果其數份遺囑內容相沖突,應以其最后所立遺囑為準
B.如果其數份遺囑中有一份是經過公證的,則以公證的遺囑為準
C.即使有數份遺囑,也應按法定繼承處理
D.對于其遺囑中沒涉及的財產,應按法定繼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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