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開戶 B、續(xù)存 C、發(fā)卡 D、取款
A、金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個人存款證明,由儲蓄網點支局長簽發(fā) B、金額在10萬元(不含10萬元)以上、50萬元(含50萬元)以下的個人存款證明,經綜合柜員授權后,由儲蓄網點支局長簽發(fā) C、金額在50萬元(不含50萬元)以上的個人存款證明,經支局長授權后,綜合柜員核對后,由儲蓄網點支局長簽發(fā) D、金額在100萬元(不含100萬元)以上的個人存款證明,經市縣局業(yè)務管理員授權后,經支局長核對后,由儲蓄網點支局長簽發(fā)。(三級)
A、3天 B、4天 C、5天 D、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