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2004年3月10日,甲公司銷售一批材料給乙公司,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20萬元,增值稅銷項稅額為3.4萬元,款項尚未收到。2004年6月14日,甲公司與乙公司進行債務重組。重組協(xié)議如下:甲公司同意豁免乙公司債務13.4萬元;債務延長期間,每月加收余額2%的利息(若乙公司從7月份起每月獲利超過20萬元,每月再加收1%的利息),利息和本金于2004年10月14日一同償還。假定甲公司為該項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4000元,整個債務重組交易沒有發(fā)生相關(guān)稅費。若乙公司從7月份開始每月獲利均超過20萬元,在債務重組日,甲公司應確認的債務重組損失為()萬元。

A.11.8
B.13
C.13.4
D.12.2

微信掃碼免費搜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