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北京、江蘇、上海、浙江、山東、遼寧、四川、湖北、天津
職務發(fā)明申請22.4萬件,占總量的76.5%:非職務申請6.9萬件,占總量的23.5%
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行為的合同、發(fā)票、賬薄以及其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