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單位通過競標獲得了某工程項目。甲、乙雙方簽訂了有關工程價款的合同,其中包含如下主要內容:
(1)工程造價為800萬元,主要材料費占施工產(chǎn)值的比重為70%;
(2)預付備料款為工程造價的25%;
(3)工程進度逐月計算;
(4)工程保修金為工程造價的5%,從逐月工程款中扣除,待保修期滿后一次性返還;
(5)材料價差調整按規(guī)定進行,最后實際上調各月均為10%,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支付。
各月完成的實際產(chǎn)值如下表所示:
工程各月實際完成產(chǎn)值(單位:萬元)
竣工驗收時,發(fā)現(xiàn)原合同中未約定工程保修年限,甲方經(jīng)與乙方協(xié)商,雙方同意按相關規(guī)定中的最低保修年限作為本合同的保修年限執(zhí)行。
問題
預付款為:800×25%=200萬元;
起扣點為:800-200/70%=514.29萬元。
某施工單位通過公開招標中標某工程,與業(yè)主簽訂的承包合同部分內容有:
(1)工程合同總價2100萬元,工程價款采用調值公式動態(tài)結算;該工程的人工費可調,占工程價款的35%;材料有4種可調:材料1占5%,材料2占15%,材料3占15%,材料4占10%;不調值費用占工程價款的20%。價格指數(shù)如下:
開工前業(yè)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價的15%作為預付備料款,主要材料及構配件金額占合同總額的65%。竣工前全部結清。
(2)工程進度款逐月結算。
(3)本工程采用固定單價合同計價模式,當實際工程量增加或減少超過清單工程量的5%時,合同單價予以調整,調整系數(shù)為0.95或1.05。
合同履行過程中,施工單位對清單工程量進行了復核。其中:鋼筋實際工程量為9600t,鋼筋清單工程量為10176t(清單報價為5800元/t);土方實際工程量為30240m3,土方清單工程量為28000m3(清單報價為32元/m3)。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鋼筋與土方工程的價款調整報告。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