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先五證一書(2017年起三證合一完畢后,為三證一書)的基礎上,外加分包單位必須能夠開具增值稅發(fā)票這一要求。
老項目。簡易計稅。
應該明確相關的稅務問題、選擇哪種計稅方法,開具哪種發(fā)票、以及其他需要提前雙方約定的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