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鋼筋混凝土,按干砂的質量百分率計算不得大于0.06%;對預應力混凝土,按干砂的質量百分率計算不得大于0.02%。
以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為主要對象編制的施工技術與組織方案,用以具體指導其施工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