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萬利嘉企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從加拿大進口一批新聞紙,300箱,海運。在運輸途中,由于船內油管破裂部分燃油漏出,污染新聞紙。2004年7月18日青島港卸貨,發(fā)現(xiàn)損失100箱。貨物投保了水漬險。2006年9月25日請求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是否合理?為什么?合理。超過兩年的索賠期限了。水漬險也不包括滲漏險。
A國雅博爾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2日在B國申請注冊了“HWH”商標。2006年4月3日A國雅博爾有限公司又在C國申請注冊“HWH”商標,并請律師史密斯先生代理有關事項。C國商標管理機構駁回申請,理由是已經有人于2006年4月1日提出同樣的申請。2006年6月7日A國雅博爾有限公司又在D國申請注冊“HWH”商標。D國商標管理機構駁回申請,理由是A國雅博爾有限公司在自己國內沒有申請該項權利。2006年7月2日A國雅博爾有限公司又在D國申請注冊“JKL”商標,該商標已經在A國取得合法權利。D國商標管理機構駁回申請,理由是該申請不符合D國的商標法。注:以上幾個國家都是《巴黎公約》成員國。
在D國申請注冊“JKL”商標,D國商標管理機構是否可以駁回申請,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