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某18層辦公樓,建筑面積為32000m2,總高度為71m,鋼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墻結構,腳手架采用懸挑鋼管腳手架,外掛密目安全網,塔式起重機作為垂直運輸工具,2012年12月7日在15層結構施工時,吊運鋼管時鋼絲繩滑扣,起吊離地20m后,鋼f散落,造成下面作業(yè)的4名人員死亡,2人重傷。
經事故調查發(fā)現如下情況。
(1)作業(yè)人員嚴重違章,起重機司機因事請假,工長臨時指定一名機械工操作塔式起重機,鋼管沒有細扎就托底兜著吊起,而且鋼絲繩沒有在吊鉤上掛好,只是掛在吊鉤的端頭上。
(2)專職安全員在事故發(fā)生時不在現場。
(3)作業(yè)前,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未詳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僅向專職安全員口頭交代了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管理要求。指出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答案:
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作業(yè)人員違規(guī)操作;專職安全員未在現場進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