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機關按照國家的年收入和年支出,遵照法定的預算、會計審計制度,對教育經費的收入和支出所進行的有效的管理和稽核。
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及社會團體和廣大公民在自己的實際活動中使法律規(guī)范得到實現(xiàn)。